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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花6.9萬購入價值百萬房產 被查後補交94萬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昨天記者獲悉,北京市西北郊糧食倉庫開發辦公室原主任許繼仁涉嫌受賄一案,已被發回重審。許繼仁被控花6.9萬餘元就買下

總價值101萬餘元的兩套住房,終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此後,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最高法指令北京市高院再審後,市高院日前將此案發回市一中院重

審。這是近幾年首起被最高法批準再審的官員受賄案件。

??6.9萬買下兩套房

??現年60歲的許繼仁,原為西直門糧食倉庫基建科科長。北京市西北郊糧食倉庫成立時,他調任開發辦公室主任,代表糧庫具體負責與北京城市建設工程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城建公司)合作建房的事項。

??據檢方指控,1999年2月至2002年11月,在城建公司為糧食倉庫職工解決拆遷用房時,許繼仁向城建公司索要瞭一套位於海淀區的房子。此後,許繼仁使用工齡折算房款後,以兒子的名義買下這套81平方米的住房,支付6.9萬餘元。

??2000年9月,許繼仁找到城建公司負責人,提出用以提前拆遷的名義,將其大舅哥現有住房換一套更大的。此次,他分文未花,就拿到一套150餘平方米的住房銀行信貸房貸利率比較土地信貸新竹任何問題免費諮詢

??2005年,許繼仁在接受檢察機關調查時,主動向城建公司補交瞭94萬餘元的房款,但仍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2008年11月,市一中院開庭審理該案。

??官員稱是正常交易

??法庭審理時,許繼仁拒不認罪。他稱,1998年,負責開發西直門糧庫的公司,給當時不願意搬遷的住戶提供瞭50多套房源,後來糧庫選定瞭20套房子,退回瞭30多套。此後糧庫決定將退回的房子公開銷售。其81平方米的住房也在其中,是其通過公開、正常渠道購買的。

??至於150餘平方米的房子,許繼仁認為,換房子是市場行為,且其已補交瞭94萬餘元的房款。

??對此,檢方指出,81平方米的住房,當時市值37萬餘元;150餘平方米的房屋,當時市值約為64萬餘元。許繼仁最初的購房支出明顯與房屋的市場價值不符。

??2008年,市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許繼仁有期徒刑13年。許繼仁以量刑過重為由向市高院提出上訴。2009年,市高院終審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許繼仁提出申訴。

??最高法批準重審

??2012年7月,許繼仁的申訴被市高院駁回後,他繼續向最高法申訴。最高法認為,許繼仁提出的申訴符合重新審理的情形,於2013年10月25日作出再審決定書,指令市高院對該案進行再審。

新聞來源http://bj.house.sina.com.cn/news/2015-02-24/074459757719885460734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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